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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
第58号建议的答复

2024-06-03 14:29 来源: 原创

李天志代表:

您在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公路管养问题的建议》(编号:20240058)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总体目标,全域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成功创建3个国家级、5个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2022年,我市成功创建为第三批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全市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23624公里,实现乡镇和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和客车,75%以上村组通硬化路;农村公路等级以上公路占比达99.5%、路网密度210.22公里/百平方公里,位列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巴中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巴府办发〔2021〕13号)明确,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按照“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桥梁隧道100元/年.延米的标准进行补助,省、市、县按3:2:5的比例分摊。2023年省、市足额预算并拨付到位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共5274.9万元,其中,省级3131万元、市级2143.9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管养水平,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巴中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实施细则》,并采取“实地考核+资料查询”的方式,对县(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和管养能力建设、资金投入和使用、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三方面进行了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市级分摊资金分配挂钩。2024年,我局将持续开展养护绩效考核,加大对资金兑现情况的核查,倒逼县(区)解决日常养护经费配套及兑现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管养队伍建设。在不突破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编办改善公路管养机构编制退减方式,不一次性压缩到底,而是采取“多退少进、退四进一”等方式,逐步更新一线工作人员,保证队伍延续性。同时,在新招录工作人员时,更趋向专业性人员,优先考虑大中专学生、退伍军人等的群体,加大专业技术培训力度,提高管养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养护工程资金。积极呼吁省交通运输厅从省级层面明确划分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专项经费,分开下达,确保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有资金保障。参照国省干线模式,以大修方式提升改造老旧农村公路,中修工程依据路况检测结果建立计划库,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年下达计划。

(三)明确灾毁补助标准。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出台农村公路灾毁修复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的农村公路灾毁修复专项资金,明确各级政府在各级农村公路灾毁修复中应承担的资金比例,依托现有灾毁基础数据报送制度,及时下达灾毁修复计划和补助资金,保障群众出行畅通。

(四)创新管理养护方式。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养护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化管养环境,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公路养护。支持通过一体化开发、股权合作、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允许和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户参与农村公路管养,逐步建立以社会资金为主,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机制,营造市场化运作的外部环境。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您今后为农村公路建设和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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