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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与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度工作要点

2024-05-22 16:37 来源: 局规划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现制定2024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一、主要目标

交通运输碳达峰“五转”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行业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保绿色交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一批绿色低碳试点样板,全面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稳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聚焦“双碳”,推进交通运输“五转”

重点工作: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相关方案印发实施,强化科技支撑,逐步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推进运输装备“油转电”、货运方式“公转水(铁)”、交通建设“旧转新”、客运方式“私转公”、交通状况“堵转畅”。

重点任务:

1.不断完善“双碳”政策体系。编制印发《巴中市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应用试点,加快构建交通运输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局规划科牵头,局直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配合〕。

2.推进运输装备“油转电”。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提升新能源车占比。加快淘汰所有国III(不含)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车辆;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车,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200辆以上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新增新能源船舶2艘,全市累计达到12艘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服务中心牵头,局运输科配合,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普通公路服务区新增充电桩分别不少于14个〔责任单位:市公路局牵头,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3.推进货物运输“公转水(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铁路水路货运服务能力。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加快交商邮融合发展,探索县乡村三级物流商贸节点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4.推进公众出行“私转公”。积极创建我省第二批绿色出行城市。深度拓展“金通工程”,创建第三批“金通工程”样板县。继续推进客运“零距离换乘”建设,客运枢纽开工建设4个、建成1个。推动客运站功能拓展,探索“客运站+邮政快递、公交配套、城市配送、充电配套”等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服务中心、局运输科牵头,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5.推动交通建设“旧转新”。在镇广高速公路川陕界至王坪段、通江至广安段等高速公路项目开展绿色低碳设计;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等建设项目,推广应用高韧性混凝土小型预制构件等新材料〔责任单位: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局建管科负责〕。积极推广温拌沥青、隧道施工外排污水处理、隧道智能化通风降噪等新技术,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等材料再生利用,扩大煤矸石、矿渣、废旧轮胎等综合利用;全市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旧料回收率分别达到100%、98%,循环利用率分别达到95%、80%〔责任单位: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市公路局、局建管科牵头,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加快推进新设备应用,在镇广高速、苍巴高速等项目推广应用智能化、电动化施工机械,全市智能化、电动化施工机械累计达到216台〔责任单位: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局建管科〕。

6.推进交通状况“堵转畅”。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力争建成高速公路43公里。加快消除普通国省道“断头路”和推进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新(改)建普通国省干线115公里,改造农村公路647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市公路局、局建管科按职责分工,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二)系统治理,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强化固体废物治理。加强道路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码头船舶污染、交通噪声污染等管控,推进汽修行业绿色发展,加快老旧运输车辆淘汰,加大重污染天气柴油货车运输监督检查力度。

重点任务:

7.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开展达标车型核查,禁止不符合能耗技术参数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加快淘汰低排放标准、高能耗老旧营运车辆,全市计划淘汰125辆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责任单位:市交通服务中心牵头,市交通执法支队配合,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督促指导施工单位不得使用或租用排放超标机械,将其纳入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督促项目业主、养护和施工单位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和台账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市公路局、局建管科按职责分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8.加强交通扬尘污染治理。按照《四川省2023—2025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推进扬尘源整治工作。督导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四川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导则(试行)》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市公路局、局建管科按职责分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对非封闭式车辆配齐防扬撒装备,确保道路运输车辆防扬撒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交通服务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局运输科按职责分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部门)结合日常养护、巡查等工作,加大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清扫力度,切实加强公路日常与养护施工扬尘管控〔责任单位:局公路水运科牵头,市公路局配合,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9.推进汽修行业污染防治。继续推进汽车维修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深入推进I/M制度,提升我市汽车尾气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服务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牵头,局运输科配合,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10.强化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持续推广应用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确保船舶垃圾、生活污水的转运、处置率维持在98%以上,含油污水的转运、处置率达到93%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服务中心牵头,局运输科配合,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11.改善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在公路服务区、码头、客运站等交通运输场所,开展厕所环境整治,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垃圾分类宣传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交通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局运输科配合,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12.做好公路重要通道绿化美化。强化交通设计选线选址,全面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强化动物通道、湿地水系连通等生态修复措施。持续推进公路绿化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市公路局、局建管科、局规划科按职责分工,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13.加强交通噪声污染管控。公路规划设计过程中,科学选线布线,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设施改造和养护,及时修缮破损路面,保持减振降噪设施正常运行。通过提升道路平整度、种植绿化等措施,切实降低交通噪声。建立交通噪声污染严重路段清单,加强车站、码头、船舶噪声管控〔责任单位: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市公路局、市交通服务中心、局建管科、局规划科按职责分工,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三)先行先试,打造零碳试点样板

重点工作:推进“交通+能源”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公路水路典型运输和设施零碳试点申报工作,打造巴中交通运输近零碳试点样板。

重点任务:

14.推进公路水路典型运输和设施零碳试点。推进巴中八一码头近零碳试点申报〔责任单位:市交通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巴州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15.打造节能降碳示范工地。推进镇广高速、苍巴高速公路积极打造申报“节能降碳”工地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四)精心准备,做好环保督察迎检

重点工作:系统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暗查暗访,补齐监督管理薄弱环节,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重点任务:

16.系统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做好交通运输领域“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梳理、存量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核查、行业环保问题系统排查、群众举报问题依法整改等工作,切实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责任单位:局规划科牵头,局直属相关单位、局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根据相关要求,开展本地区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17.推动前期环境问题整改。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模式进行管理,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整改时限及要求推进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局规划科牵头,局直属相关单位、局相关科室具体负责〕。

18.加强生态环保监督检查。结合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上半年集中开展1次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暗查暗访。结合日常检查巡查,针对交通建设、码头船舶、汽车维修等领域,以及前期国家和省级移交问题、交通运输领域暗查暗访和自查发现问题等,适时开展环保检查或专项检查,强化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责任单位:局规划科牵头,局直属相关单位、局相关科室具体负责〕。

(五)加强监管,提升行业环保水平

重点工作: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做好环保工作宣传培训力度。

重点任务:

19.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配合强化公路水运项目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督促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责任单位: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市公路局、局建管科按职责分工,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20.开展生态环保节能宣传培训。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的决策部署、生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等具体举措和经验成效〔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相关科室配合〕。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教育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碳达峰碳中和等内容纳入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局规划处牵头,厅法规处配合〕。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绿色出行月”等活动,提倡引导群众选择“135”绿色出行方式〔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直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配合,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以节水、节能、垃圾分类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绿色低碳机关建设。〔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绿色低碳与生态环保工作,切实把环境保护放在本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考虑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型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切实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二)锚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清单。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聚焦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要点,逐项梳理具体任务清单,务必要将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压实到最小单元,做到工作不失位、不空转,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于5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要点报市局规划科(同步报送联系人)。

(三)加强督导考核,确保终端见效。局属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对县(区)生态环境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尤其是要重点关注上级环保督察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常态保持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格追责问责。健全完善日常监测管控机制,既抓实关键节点和环节的跟踪评估,又注重抓在日常、抓在经常,确保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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