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301134834856 | 来信时间: | 2024-03-01 1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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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卢**** |
内容: | 领导,您好! 我不是川YD07900的车主,该车车主上户时,联系电话错留成我的电话了。我已多次交警同志给我打电话,说这辆车违法停车,让我挪车。但我和车主并不认识,也无法联系上车主本人。 能不能把有关我的手机号信息删除,再联系车主,把他联系电话填上去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2024-03-01 15:27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职责,建议您向市公安交警反映(联系电话:0827-533820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