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中心城区道路畅通及客运服务质量整体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

发布日期:2022-05-17 11:23 【字体:  

                                                       解读||巴中市中心城区道路畅通及客运服务质量整体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

为推动巴中市中心城区(巴州城区、恩阳城区、巴中经开区城区)道路交通和客运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畅通有序、便捷高效、绿色低碳、市民满意的城市交通秩序和客运服务体系,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拟用两年左右时间,通过实施站场设施完善、行业治理提升、执法队伍整肃等八大行动,全面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和客运秩序,提升市民出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公交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理念,开展“双碳”行动,全面推进运输装备提档升级。

(二)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体制机制、治理方式和科技手段创新,着眼于“一城三区”同城化发展方向,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三)重点突破,系统推进。坚持集中攻坚、统筹推进,重点治理高峰道路拥堵、公交准点率低、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强行组合载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巡游揽客、非法营运屡打不绝、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和非机动车横冲直撞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

(四)多方参与,协同治理。坚持政府主导、行业主管、企业主体、公众参与,通过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着力构建约束和激励并举治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站场设施完善工程。

1.加快公交首末站建设。高质量建成陇桥、南坝、巴中火车站等3个公交首末站,规划建设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公交首末站,确保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公交车可停靠、可调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资运营集团公司)

2.推进公交综合站建设。加快回风、黄家沟(二期)、巴中东站、汉巴南铁路恩阳站公交综合站建设,确保公交车就近停放、集中保养、灵活调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资运营集团公司)

3.合理布局途中停靠站和人行天桥。推进公交停靠站、人行天桥与新(改)建城市道路、快速通道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使用。综合考虑商住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城市道路等因素,突出城市文化、绿色内涵和地方特色,2022年建设蓝湾国际广场、巴州九小、市气象局等路口人行天桥3座,完成中心城区现有停靠站整体改造提升,实现公交停靠站300米覆盖率超60%、500米覆盖率超95%。(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资运营集团公司)

4.明确场站监管责任。采取多种融资方式规划建设公交首末站、综合站和停靠站。坚持公交首末站、综合站、停靠站“谁用谁养”原则,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停靠站的清洁卫生由环卫部门负责。倡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临近公交停靠站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资运营集团公司)

(二)同城客运融合工程。

5.集中行使审批职能。实行中心城区城市公交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由市级集中审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晰审批、调度、监管、服务、执法等各方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6.完善公交快速线网。统筹规划巴州、恩阳、巴中经开区三城区之间以及至机场(高铁站)快速直达公交线路,大幅提升公交运行效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7.扩大公交服务范围。鼓励对道路符合公交开行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积极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城市周边延伸,并结合工业园区人群出行特点,积极提供通勤公交、定制公交、接驳公交等多品种、多层次的特色公交服务,适应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公安局)

8.出租客运一体运营。综合考虑同城一体化发展要求,打破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三城区间出租汽车分区域运营格局,2022年底前分步实现中心城区出租客运同城一体化运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9.有序发展共享单车。根据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因素,合理规划共享单车投放总量和停车点位。督促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履行常态化管护责任,利用电子围栏等方式引导用户规范停车。(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三)城市公交优先工程。

10.赋予交叉路口专属路权。允许公交车在符合条件的“十字路口”从划定的右转车道直行或左转。在有条件的地方允许公交车从右侧直行车道向左掉头以增大转弯半径,保障公交车运行畅通和安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11.增设公交优先(专用)道。合理规划布局公交优先路段,在符合条件的城区主干道划设早、晚高峰期公交优先道,在符合条件的单行路段施划公交专用道,救护车、校车、执行任务的警车、应急抢险车和19座以上客车借道通行不受限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2.大力提升乘车体验。推进智能公交建设,增设主干道公交电子站牌,推广实时公交查询APP应用。下调移动支付、电子支付结算标准,大力推广电子支付方式。坚持高峰不超过6分钟/班、平峰不超过10分钟/班发班频次,确保在营公交运力充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国资运营集团公司)

13.提升财政补贴精度。投资建设特殊人群刷卡应用系统,更换现有车载终端和老年卡,使公交刷卡数据直接传输至部门监管平台,确保财政补贴更加精准。合理确定特殊人群免费卡每天使用时限和上限,保障社会大众出行需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四)运输装备绿色工程。

14.规划建设充电站(桩)。加快建成北环线、黄家沟新能源充电站,满足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汽车充电需求;合理布局中心城区充电站点,在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场所增设充电桩,完善新能源车辆充电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国资营运集团公司)

15.推广应用新能源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汽车租赁、邮政快递等领域鼓励优先选择新能源车,2022年1月1日起,新投放公交车、巡游车、网约车及经营期内需更新的公交车、巡游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车,现有公交车力争2023年底前全部替换为新能源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行业治理提升工程。

16.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完善城市客运企业服务、管理、考核办法,依法依规聘请第三方质量信誉考核机构,分年度对巡游车、网约车企业进行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完善企业、车辆进退机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17.规范出租客运行为。依法查处网约车无证经营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等行为,依法治理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合法资质、未经背景核查、乘客投诉未核查处理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依法查处巡游车强行组合载客、非法拒载、乱收费等违规违章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18.动态调整出租运价。综合考量巡游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服务质量等因素,2022年10月前完成巡游车起步价、公里租价、等候费及打表计价范围调整工作。探索高峰时段适当调高起步价、公里租价,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向政府指导价转变,引导公众更多选择绿色出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19.常态高压打击“黑车”。统筹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县(区)执法力量,联合查处城市客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行为以及参与非法营运的团伙组织、黑恶势力。建立国家公职人员乘坐“黑车”抄告机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20.推进平台数据共享。整合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信息平台、视频监控数据等信息资源,强化联合执法、事故预防、应急救援、治安秩序管理等协作配合。(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六)交通秩序规范工程。

21.有条件开放货车、三轮车城区通行。规范货车、三轮车、快递物流配送车管理,明确货车、三轮车在城区内的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逐步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对残疾人、老年人代步车及驾驶人依法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出行。(牵头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

22.强化严管街道管理。在交通主干道和拥堵路段设立交通严管街,施划出租汽车和社会车辆上下客区域,增加安防设施,增设违法行为监控系统,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有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23.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超速和疲劳驾驶、随意掉头和变道、乱停乱放、占用公交车停靠站、不礼让行人,以及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斜穿道路、跨越隔离护栏等行为;依法查处酒后驾车、飙车竞逐、开霸王车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客行为;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道路遗撒、货运车辆超载及违规进入城区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七)从业人员关爱工程。

24.关爱一线从业人员。择地建设“出租司机驿站”,为巡游车、网约车驾驶员提供休息、就餐、洗车、入厕等暖心服务。积极引导出租汽车企业组建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建立管理部门与出租汽车企业、从业人员沟通交流的桥梁纽带。积极开展以“依法运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文明服务”为主题的“最美司机”评选活动,提升驾驶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国资运营集团公司)

(八)执法队伍整肃工程。

25.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常态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风纪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执法能力测试,将测试结果作为执法类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重要指标,不断提升执法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26.开展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以罚代法、粗暴执法、酒后执法、滥用行政执法(处罚)权、包庇袒护充当违法“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在巴中市城市治理委员会下设巴中市中心城区道路畅通及客运服务质量整体提升行动工作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联系公安、交通运输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及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国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体提升行动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考核工作、定期会商研究推进等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市区两级财政负责保障公交综合站、首末站、停靠站及附属设施、监控和信息平台建设资金,具体费用由市政府与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按事权与支出责任分担。

(三)强化实施保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单位职责,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完成时限,确保中心城区道路畅通及客运服务质量整体提升行动,一年见成效、两年大变样。工作组办公室会同市目标绩效办强化对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可参照本方案同步制定本县城区道路畅通及客运服务质量整体提升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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