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注销、吊销一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的函》(川运函﹝2023﹞19号)要求,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依法对张明成等39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予以注销,证件自注销之日起,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巴中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注销、吊销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