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推进巴城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持续推进巴城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巴城打击非法营运整治成果,持续推进巴城客运市场扫黑除恶治乱,攻坚治理“黑车”顽疾,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重点领域行业乱象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依法处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处理一批非法营运积案,实现“违法必究”;集中清扫一批街面“黑车”,形成高压震慑;引导转化一批“黑车”经营者,遏制“黑车”增量;建立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实现长效治理;全面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满意的出行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攻坚整治,一年实现街面基本无“黑车”;加快建立长效机制,两年实现治理成效全面巩固;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三年实现巴城客运市场乱象得到根治,群众出行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工作举措
(一)非法营运积案“清零”行动
行动内容:对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559件非法营运案,加快审核裁定,依法采取冻结或划拨存款、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纳入征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方式,确保行政处罚到位。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限:2019年1月31日前,对已裁定的178件非法营运案件依法予以执行;2019年6月30日前,对尚未裁定的381件非法营运案件依法完成裁定和执行。
(二)非法营运联合清扫行动
行动内容:
1.市交通运输局整合抽派10名执法人员、60名协助管理人员,市公安局抽派6名民警、12名辅警,共同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实行统一指挥、集中办公、协同作战,依法对“黑车”进行调查、取证、扣押、实施处罚;依法打击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行为,严厉打击参与非法营运的团伙组织、黑恶势力;依法追究从事非法营运3次以上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扫黑办
完成时限:长期
2.对汽车站、火车站周边专门为非法营运喊客、揽客、组客的乱象进行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巴中火车站、巴城各汽车站
完成时限:长期
(三)非法营运困难群体关爱行动
行动内容:对参与非法营运的残疾人、重症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采取困难救助、转岗就业、培训就业、产业扶持、人文关怀等方式进行精准帮扶,教育引导其退出非法营运。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移民局
完成时限:长期
(四)“珍爱生命、远离黑车”系列教育行动
行动内容:在巴城各学校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远离黑车”主题活动;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街道社区广泛开展“遵法守法、远离黑车”教育活动;在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地广泛宣传法规政策及“黑车”危害,全面营造不乘坐“黑车”、不经营“黑车”的浓厚氛围,养成安全、文明出行习惯。国家公职人员乘坐“黑车”的,第1次由所在单位批评教育,第2次由驻单位纪检组约谈,第3次由有权部门问责并在媒体曝光。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巴州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五)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行动内容:
1.加快公交首末站、综合站、枢纽站建设,合理布局公交途中停靠站,完善公交配套设施。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巴州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
2.启用江北大道公交优先道,在符合条件的路段大量增设公交专用道(优先道),提高公交运行效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巴州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根据市民出行需求重新规划公交线路,开行一批定制公交、高峰专线公交,提高公交线网覆盖率;加快老旧公交车更新换代,提高公交出行舒适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巴山公交公司,巴城各巡游出租汽车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加强公交、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强化行业自律,促进自我规范。严厉查处巡游车车容车貌差、擅自停运、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道、强行组合载客、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严格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资质审核,优先发展全国范围内实力强、网点多、知晓率高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知晓度、使用率;严厉查处网约车巡游揽客、平台公司经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网信办,巴山公交公司,巴城各巡游出租汽车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
(六)街面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行动内容:
1.在车行道适当增设物理隔离栏,整治街面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变道、乱鸣笛、超载超速、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严禁社会车辆在设置禁停标志的街道随意上下客、在街面乱停乱放,严禁三轮车、摩托车逆向行驶。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巴州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2.在早、中、晚出行高峰时段,加大对学校、广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营运车辆的管控力度,采取劝导市民不坐“黑车”、摄像留取非法营运证据、当场扣押“黑车”等手段,严厉打击“黑车”揽客。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长期
(七)非法营运“打伞”行动
行动内容: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查处以罚代法、粗暴执法、酒后执法、滥用行政执法(处罚)权以及包庇袒护放纵非法营运行为。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营运、涉及非法利益格局的违纪违法行动,要加大线索摸排和惩戒力度,坚决打掉“黑车”背后的“保护伞”。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
(八)信访矛盾化解行动
行动内容:落实信访稳定“属地管理、辖区负责”责任,依法化解因打击非法营运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好信访人员的政策宣传、法律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持续推进巴城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督导指导,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分析、研判、解决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推进中的相关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八大行动”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11月21日前报持续推进巴城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同时,要安排专人扎实抓好相关工作,积极履行部门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将推进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加强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督查督导,全力推动责任落地落实。
(三)强化工作保障。市委编办结合上级规定和工作需要,在调研核实的基础上,按规定为市城客局足额审批编外辅助性岗位员额。市财政局将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经费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落实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经费。市城客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各类执法装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四)严格依法行政。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定性准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长效机制。市委编办明确市公安局参与打击非法营运职能;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法制办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将打击非法营运纳入地方立法计划,审查出台《巴中市打击非法出租客运若干规定》。
附件:持续推进巴城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持续推进巴城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鹏飞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荣 全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严 文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主任
张云清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群众工作部(市信访
局)部长(局长)
肖 飞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目督办主任
王建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移民局局长
易小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廷发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张登宪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局长
毕 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刘 剑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杜 江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杨黎明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涂光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张夕谦 市教育局局长
罗鸿宾 市民政局局长
王均益 市司法局局长
王良钊 市财政局局长
陈 强 市规划局局长
李仕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本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谯小涛 市工商局局长
李 旭 市质监局局长
郭红梅 市商务局局长
邓林平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秦 东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张 宏 市残联理事长
向未来 市网信办主任
常平光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杜朝映 市政府目督办主任
杨述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 波 巴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本勇兼任,副主任由秦东、杨述兰兼任。